一 原文職掌
作新民。《尚書·康誥》
周公告誡康叔治理衛國時,強調「作新民」。這裡的「作」是興起、造就之意。為政者不是被動管理百姓,而是要主動創造讓人民日新向上的條件。
二 深入剖析
作新民的治理條件
| 條件 | 具體內涵 | 現代對應 |
|---|---|---|
| 教化 | 讓百姓知道善惡是非 | 公民教育與媒體識讀 |
| 制度 | 獎善罰惡,導向更新 | 法治與公共政策 |
| 身教 | 上位者先做到 | 領導者典範 |
更新需要環境
《大學》強調「作新民」,意味著人民不是被動的治理對象,而是可以被教化的主體。但教化的前提是:上位者自己先更新,並且制度設計鼓勵善行。
如果一個社會到處是「作新」的口號,卻沒有公平的制度與可信的典範,人民只會感到疲憊與懷疑。
現代對應:社會創新與公民參與
現代社會創新(social innovation)強調:改變不只靠政府,也要靠公民、企業與非營利組織共同參與。
好的公共政策不只是禁制壞事,更要設計誘因,讓人民自然選擇對社會有利的行為。
「作新民」在今天意味著:給予弱勢與青年真實的參與管道,讓他們有機會成為改變的主體而非被照顧的對象。
參與式預算(participatory budgeting)讓市民直接決定部分公款用途,正是「作新民」的制度化:人民在真實選擇中學會負責,而非被動接受。
當人民親手參與過一次社區預算分配,他們對公共事務的理解會從抱怨轉為共建,這正是「作新民」最紮實的入口。
政策啟示
推動社會更新時,政策設計要同時包含「鼓勵向善」與「抑制作惡」兩個面向。
政府與企業應共同投資於教育、公共空間與文化活動,創造讓人民自然向上的環境。
公民參與不能只停留在意見調查,而要落實為共同設計與共同執行的真實夥伴關係。
政府開放資料與公民科技(civic tech)應降低參與門檻,讓弱勢群體也能發聲,否則「新民」仍只是少數人的特權而非普遍的公民實踐。
公民參與的品質重於數量:與其辦大型說明會,不如經營常態的小規模協作,讓參與者真正擁有決定權與成就感。